电梯管理应知
一.投入使用须知
1.电梯属于特种设备,须经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向所管辖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电梯的显著位置。
2.用户应以书面任命的方式指派适当人员(管理员)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
3.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将会对电梯产品质量提供“质量保修”的服务。
4.本公司的电梯产品质量担保期:一年;以当地政府技监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因用户原因导致电梯不能于合同交货期后六个月内安装完成,则保修期至合同供货期之日起十八个月届满。
5.本公司的电梯产品在“质量保修”期内,如果出现故障或存在问题,可拨打广日电梯全天候服务热线电话:800-830-7333,手机拨打020-83317211,由广日电梯进行处理,如用户委托未经广日电梯授权的第三方对电梯进行维修或维护保养,视为用户放弃“质量保修”权利,广日电梯对此不负任何责任。在维修过程中广日电梯或广日电梯授权委托的公司有权根据情况,决定通过维修或更换同等零部件的方式进行维修。但属于耗材类电梯零部件,如轿厢照明灯管(泡)、导靴靴衬等,则不属于“质量保修”的服务范围。
6.未经本公司许可,请勿擅自对电梯轿厢加装装潢等或擅自加装其它设备,尤其是对电器件等涉及电梯安全系统进行改装,否则可导致电梯系统出现故障和存在安全隐患,广日电梯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质量保修”期间由于用户或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故障,不属于“质量保修”的服务范围。
8.电梯的“定期维护保养”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应由使用单位与广日电梯或广日电梯在当地授权委托的公司另行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并凭《电梯维护保养合同》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 电梯检验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关于电梯管理的规定,电梯每年必须经技术监督局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客户应在合格证有效期结束前一个月自行办理或委托我公司代办。
客户自行办理可参照以下途径:
1.从技术监督局领取申报表格;
2.表格填写后交技术监督局排期并交款;
3.根据排期时间,按时到指定地点与年检人员联系;
4.电梯年检合格,凭回条按时取回合格证,在30日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向所管辖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 理部门登记办理;
5.电梯年检不合格,则需先整改不合格项目,再按年检手续重办一次。
三.电梯钥匙的管理
电梯钥匙使用不当,将有可能造成电梯门开启者坠落井道的严重事故;在使用电梯时,应严格遵守下述规程。
电梯锁匙要由专人保管使用
持三角匙的人员和实施困人救援的人员须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操作上岗证。使用时,把锁匙插入锁 孔并转动而开锁,然后小心用手打开门。请注意,此时轿厢有可能不在本层,有跌入井道的危险,故开启厅 门10~15cm后应观察确认轿厢在本层再继续开启方可进入。
|